關于AP270N5F31型螺旋槳的專用條件文件,主要規定了該型螺旋槳在設計、制造、測試和運行過程中需要滿足的技術要求和安全標準。以下是其核心內容的整理:
1. 服役環境條件
材料和制造方法:必須符合局方認可的規范。
材料特性:在服役條件下,材料特性設計值需滿足材料規范中最嚴酷情況。
2. 可順槳螺旋槳要求
順槳操作:可在所有飛行條件下進行,需考慮磨損和泄漏。
回槳能力:在最低外界環境溫度下,螺旋槳能夠回槳。
3. 螺旋槳控制系統要求
正常和備份模式:控制系統需在正常、備份模式及模式轉換時正常工作。
環境條件適應性:控制系統功能不受溫度、電磁干擾(EMI)、高強度輻射場(HIRF)和閃電等不利影響。
失效安全:電子或電器元件的單點失效不能導致螺旋槳危害性后果。
軟件設計:電子控制系統中的內置軟件設計需按照局方批準的方法進行。
數據失效和電源異常:設計需確保在飛機數據失效或電源異常時,不會導致螺旋槳危害性后果。
4. 強度要求
最大應力:螺旋槳中的最大應力不得超過局方接受值。
5. 離心載荷試驗
槳轂和槳葉固定系統:需承受最大離心力兩倍的載荷,試驗時間為1小時。
槳葉特性試驗:連接在固定裝置上的槳葉需承受最大離心力兩倍的載荷,試驗時間為1小時。
附件和零件:需承受最大離心力1.59倍的載荷,試驗時間為30分鐘或基于試驗結果的分析。
6. 鳥撞要求
鳥撞測試:螺旋槳需通過試驗或分析證明在關鍵位置遭受鳥撞時不會發生重大或危險后果。
鳥的重量:CCAR25部飛機的螺旋槳鳥重1.8千克(4磅),CCAR23部飛機的螺旋槳需符合相應規定。
7. 疲勞極限及評估
疲勞極限建立:通過試驗或分析確定疲勞極限。
疲勞評估:需證明在服役周期內,疲勞導致的危害性后果可避免。
8. 雷擊要求
雷擊測試:螺旋槳需通過試驗或分析證明能夠經受雷擊而不產生較大或危險后果。
9. 超轉和超扭
超轉測試:需在最大超轉狀態下運行20個循環,每個循環30秒,或基于試驗或服役經驗的分析。
超扭測試:需在最大超扭狀態下運行20個循環,每個循環30秒,或基于試驗或服役經驗的分析。
10. 液壓組件
結構完整性驗證:
- 驗證壓力試驗:在1.5倍最大工作壓力下進行1分鐘試驗,不得出現永久變形或泄漏。
- 破壞壓力試驗:在2倍最大工作壓力下進行1分鐘試驗,不得出現結構失效。
總結
這份文件詳細規定了AP270N5F31型螺旋槳在設計、制造、測試和運行中需要滿足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涵蓋了環境適應性、控制系統、強度、疲勞、雷擊、鳥撞等多個方面,確保螺旋槳在各種極端條件下能夠安全運行。
AP270N5F31型螺旋槳專用條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