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發布《民用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第四修訂案)》的公告

低空經濟應用場景與典型案例月度統計與分析 獲取樣刊

中國民航局 202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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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MH 5001—2021)的第四修訂案,主要對機場飛行區內的等待坪、跑道等待位置、標志等技術標準進行了修訂和更新。以下是核心內容的整理:

修訂主要內容

一、等待坪和等待位置

跑道等待位置設置:

在滑行道(不含單向運行的出口滑行道)與跑道相交處,應設置跑道等待位置。

當作為滑行路線一部分的跑道與另一條跑道相交時,也應設置跑道等待位置。

二、標志

滑行道中線標志:

增強型滑行道中線標志應設在每條滑行道與跑道的交接處,但僅用作跑道出口的滑行道除外。

跑道等待位置標志:

跑道等待位置標志分為A型和B型,應沿滑行道道面加道肩全寬設置,并宜垂直于滑行道中線。

標志與跑道中線之間的距離應符合相關規定。

強制性指令標志:

僅用作跑道出口的滑行道處,可設置禁止進入標志(“NO ENTRY”),標志為白色字樣,背景為紅色。

根據運行需要,可在滑行道中線標志兩側或跑道等待位置標志的停機等待一側,設置顯示兩側跑道號碼的強制性指令標志。

滑行邊線標志:

與跑道等待位置標志相交處應中斷,中斷的滑行邊線標志與跑道等待位置標志的凈距為0.9米(不含黑邊)。

滑行道道肩標志:

與跑道等待位置標志相重合或位于其7.5米范圍內的滑行道道肩標志應省略。

三、信息標記牌

跑道脫離標記牌:

應設置在跑道等待位置處,對于單向運行的出口滑行道,則應設置在相當于跑道等待位置處。

當跑道設有ILS/MLS時,跑道脫離標記牌應設置在距離不小于臨界/敏感區的邊界或內過渡面的底邊處,以距離跑道中線較遠者為準。

其他關鍵點

修訂內容通過“劃刪除線”和“涂灰色背景”的方式顯示,分別表示刪除和新增的內容。

文件強調了標志和標記牌的設置要求,以確保機場飛行區的安全運行和高效的地面交通管理。

總結

該修訂案對民用機場飛行區內的等待位置、標志和標記牌的設置標準進行了詳細規定,旨在提高機場運行的安全性和效率。修訂內容涉及多個關鍵位置的標志設置,包括跑道等待位置、滑行道中線標志、強制性指令標志等,同時對標志的尺寸、顏色、位置和間距等細節進行了明確要求。這些修訂有助于規范機場地面標志的設置,減少運行風險,提升機場的整體運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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